重要內容提示:
l 增持計劃基本情況: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兗礦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控股股東山東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能源”)計劃在未來12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場內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和H股股份,A股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H股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
l 增持計劃實施完成情況: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收到山東能源通知,截至2024年7月19日,山東能源累計增持公司A股股份金額人民幣100,086,567.70元;H股股份金額人民幣154,832,989.83元(H股股份以港幣增持,其中港幣兌人民幣匯率按增持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港幣兌人民幣匯率中間價計算)。
一、增持主體情況
(一)增持主體:A股股份增持主體為山東能源及其一致行動人,H股股份增持主體為山東能源全資子公司兗礦集團(香港)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動人。
(二)持股情況:實施本次增持計劃前,山東能源共持有公司A股股份3,385,986,710股,包括通過自身賬號持有3,214,570,932股,通過可交換公司債券質押專戶持有171,415,778股;通過兗礦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股份682,483,500股。山東能源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共4,068,470,21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4.6884%。
(三)山東能源在本次增持計劃公告前十二個月內未披露過增持計劃。
二、增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為鞏固控股地位,提高持股比例,向市場傳遞積極信息,提振投資者傳遞信心,彰顯大股東對公司長期發展及價值定位的認可,山東能源計劃自2023年11月30日起12個月內,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大宗交易或場內交易等方式增持公司A股和H股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3億元,不超過人民幣6億元,其中A股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1億元,不超過人民幣2億元;H股股份累計增持金額不低于人民幣2億元,不超過人民幣4億元。
有關詳情請參見公司日期為2023年11月29日的關于控股股東增持公司股份計劃的公告。該等資料刊載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網站、公司網站及/或中國境內《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證券日報》。
三、增持計劃的實施進展情況
2024年1月22日-2024年7月19日,山東能源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統,以集中競價方式增持公司A股和H股股份共計22,719,38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2497%,增持金額人民幣254,919,557.53元,其中:
增持公司A股股份6,187,38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0680%,增持金額人民幣100,086,567.70元;
增持公司H股股份16,532,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約為0.1817%,增持金額人民幣154,832,989.83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東能源共持有公司A股股份4,395,142,871股,包括通過自身賬號持有4,185,339,592股,通過可交換公司債券質押專戶持有209,803,279股;通過兗礦集團(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公司H股股份699,015,500股。山東能源直接和間接持有公司股份共5,094,158,371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5.9837%。本次增持計劃尚未實施完畢。
增持計劃實施期間,除增持外其他股份變動說明:
(一)山東能源2022年面向專業投資者非公開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第一期)共換A股10,028,640股,導致山東能源持有公司A股數量減少10,028,640股。
(二)根據2021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公司回購注銷了22名激勵對象已獲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01,180股A股限制性股票,導致公司總股本減少1,401,180股。
(三)公司完成了向特定投資者配售285,000,000股H股股份,導致公司總股本增加285,000,000股。該事項導致山東能源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4.5732%下降至52.5593%,持股權益被動稀釋(有關詳情請參見公司日期為2024年6月12日的關于根據一般性授權發行H股完成交割的公告)。
(四)根據2023年度利潤分配方案,公司每股派送紅股0.3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A股紅股已派送完畢,H股紅股尚未派送。
四、增持計劃實施的不確定性風險
本次增持計劃可能存在因資本市場情況發生變化或目前尚無法預判的其他風險因素,導致增持計劃的實施無法達到預期的風險。如本次增持計劃實施過程中出現上述風險情況,公司將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五、其他相關說明
(一)山東能源實施本次增持計劃不會導致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發生變化。
(二)公司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8號——股份變動管理》等相關規定,持續關注本次增持計劃實施有關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特此公告。